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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出台方案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20/5/29 23:20:00
来源: 昆明日报

  为切实做好昆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工作,近日,昆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昆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下称《方案》)。通过3年试点工作,探索具有昆明特色、符合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

  高效推动

  “一把手”总负责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将通过3年试点工作,全面建成全省一流、全国优秀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现代化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昆明市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指挥部(下称“总指挥部”),由昆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相关领导担任。

  从总指挥部成员来看,囊括了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54个市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牵头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分指挥部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同时,昆明市明确了17项重点工作任务,设立17个专项工作分指挥部,具体牵头负责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昆明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了纵向领导、横向协调,有利于发挥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总指挥部统筹协调、各分指挥部通力协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用,确保了试点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完善体制机制

  六个方面同步推进

  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做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党委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的领导,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协调机制,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党建工作格局。

  不断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做到联动融合、集约高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维护各行业领域安全稳定,提高市、县、乡三级社会治理相关部门运行效率,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

  不断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做到程序科学、环节完整。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和城乡社区协商,增进共识、增进合力。

  不断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做到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不断完善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公众参与体制。创新社会力量组织和发动方式,为更多有能力的社会力量搭建参与平台。推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

  不断完善指挥处置机制,做到权责明晰、上下贯通。进一步理顺市、县、乡三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实现全覆盖,并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社会治理功能。推进乡镇(街道)治理创新,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立足市情

  加快推进“五治”融合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手段,加快推进“五治”融合的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实现自律、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有机统一。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广泛生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围绕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在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充分挖掘市域内优秀文化资源,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陶冶道德情操。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主阵地作用,讲好“平安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开展“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乡贤能人”等系列宣传活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载体。依法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

  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厘清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统筹制定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把村(社区)党组织打造成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完善市域智能化建设制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过程中,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加快推进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

  提升水平

  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方案》提出,要妥善化解市域内矛盾纠纷,解决市域社会治理问题,促进市域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提升市域社会稳定风险、市域公共安全风险、市域政治安全风险的防范化解水平。发扬“枫桥经验”,努力将各类社会矛盾风险解决在市域范围,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推进“云解纷”平台建设和运用。聚焦市域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健全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机制,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健全市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要推动市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评判者和受益者。

  着力提升市域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市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研究出台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诉求,精准提供个性化服务。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

  昆明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分为试点申报、试点实施、审核验收、建章立制四大阶段。目前,昆明市已申报成为第一期(2020-2022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记者 唐丽 通讯员 袁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