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指示精神,省审计厅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云南省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清单》的要求并结合审计机关职责及时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案。
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通过监督检查,着力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审计意识,全面推进法治云南建设;防范审计风险,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全省审计机关执法监督全覆盖。
方案规定了检查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根据云南省“一方案、三办法”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审计机关权责清单的内容,监督检查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方案确定了检查内容及重点,按照机构改革后确定省审计厅现有行政职权3类,共计18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8项,通过细化完善有关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