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3815”发展战略和“强州府”行动部署,近日,文山市决定以“7个坚持”全面启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目标是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坚持改革引领,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坚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
坚持规范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坚持执法为民,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坚持监督问效,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坚持协调联动,推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坚持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