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医保局锐意改革、创新监管、优化服务,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努力让执法监管变得有“温度”,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地做实走深,助推全州定点医药机构高质量健康发展。
坚持公平公正,包容审慎有“尺度”。为精准把握医保基金监管柔性执法的“度”,在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给予减轻或从轻处罚时,避免办案过程中出现裁量不当、处理畸轻畸重、同案异罚、宽严失度等问题,州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条例》,制定了减免责清单22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6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6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项),为州医保局执法办案提供了统一的、精准的裁量尺度,让开出的每一个案件“罚单”都能合法、合理、合情,让柔性执法有“尺度”,逐步提高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公信力。
坚持公开透明,案件查办有“法度”。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与坚守医保基金安全底线相统一,区分不同违法行为,对涉及定点医药机构不触碰医保基金安全底线的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协议管理的方式进行有效监管,体现执法“温度”;对欺诈医保基金的行为,坚持重典治乱,体现执法“刚性”。在医保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法制监督贯穿行政处罚全过程,最大程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公平、公正、透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管控好关键环节执法风险,实现精准执法,依法行政。
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柔性执法有“温度”。推行医保基金信用监管,帮助全州定点医药机构不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采取说服教育、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方式,推进包容审慎制度的落实。积极引导全州定点医药机构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切实提高执法容忍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营造严宽相济、包容有度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2022年以来,楚雄州医保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协议处理7家,医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