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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共推思茅美丽河湖建设

发布时间: 2023/2/21 21:23:43
来源: 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行政监管职能的合力作用,进一步做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助力提升普洱市思茅区河湖治理和管护水平。思茅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思茅区河长办、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走访云仙乡、龙潭乡、六顺镇、倚象镇、思茅港镇、南屏镇、思茅街道等乡镇,了解乡级、村级河长制落实情况,察看乡河(湖)长日常巡河工作台账,并对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记录不全、整改后反弹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验收销号事项不反弹。检查组对思茅辖区范围内景洪水电站、糯扎渡水电站的库区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关注破坏库区水生态环境、影响库区水质、电站生产安全和行洪安全等问题,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库区存在的问题排忧解难。检查组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对小黑江、南邦河、踏清河、威远江、澜沧江、南岛河、普文河、思茅河进行了联合巡查,主要围绕河道日常管护、河道卫生、河道水质及河道“四乱”等问题进行全面巡查。

检查组一行到漫漫沙滩云南乡村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思茅港那澜村雨果咖啡专业合作社、曼东咖啡厂、踏清河咖啡厂、南岛河咖啡加工厂等9家民营企业,聚焦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建筑物、构建物侵占河岸线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听取企业对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思考与解决思路,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企业问诊解惑,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利的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和企业良性发展。

《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文禁止在思茅河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游泳、垂钓、捕鱼;清洗生产用具、生活物品、机动车;放养畜禽,倾倒、堆放垃圾,种植蔬菜、农作物等行为。为护好母亲河,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检查组对思茅河进行了巡查,积极向沿河周边生产生活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并对河道违法乱扔垃圾、捕鱼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立行立改,提升《条例》普及程度及思茅河管护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普洱市在落实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协作机制,积极能动地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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