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意见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家督察工作规定》及《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及《监督意见》)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责任,通过“四抓”助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走深走实。
抓制度,强责任,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增添动力。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修订完善《曲靖调查队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调查队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责任,形成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同时,坚持每半年对各科室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汇报。
抓学习,强落实,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壮大实力。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活动,着力增强学习效果。二是积极履行统计监督主体责任,推动曲靖市委、市政府学习并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监督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三是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法治建设一同考核。
抓风控,提质量,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注入活力。为进一步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体系,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排查梳理出包括“一把手”、班子成员、各科室、纪检监督共11个方面169个风险点,列出232条防范措施,制定形成《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建立了以预防为主、制度约束、及时预警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对各科室的权责梳理、潜在风险查找以及防范措施制定,全队上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对统计业务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和严格控制。
抓执法,促规范,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凝聚合力。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坚持对统计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严格依纪依法问责追责。一是坚持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不减,每年严格选取调查对象、辖区县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凝聚统计监督强大合力。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考试通过后及时补充执法力量。三是加强对县队统计执法的协调和配合,实现县级调查队开展统计执法全覆盖,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凝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