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8〕15号)和《楚雄州依法治州工作约谈办法(试行)》(楚治州〔2016〕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近日召开督察整改工作约谈会议,对2022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的负面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约谈。
会议指出,2022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的负面典型案例充分说明楚雄州地方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争议、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提高。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被约谈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作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真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水平,努力树好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要高度重视司法监督。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司法建议书要专题研究、及时反馈、认真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答复、落实司法建议相关制度,举一反三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忌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对整改工作要提出严格要求和硬实措施,坚决避免和出现行政机关一转了之、敷衍答复或不答复的情形。
要以目标为导向,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被约谈单位要在此次整改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查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弱项,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将人民记在心中,把责任扛在肩上,对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期盼,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要以这次督察整改为契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抓实述法、考核、督察等工作,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此次督察整改的过程当作接受教育、提高认识、改进工作、完善举措的过程,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