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红河州全面落实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中把诉前多元解纷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生动实践。
石屏县坚持五个维度不断延伸和发挥司法职能
石屏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牢坚持诉讼服务“深度、广度、速度、温度和厚度”五个维度,以更优更实举措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解决难题,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强法治新动能。坚持关口前移发掘法治服务深度。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社会治理中“前哨”“堡垒”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在村委会(社区)设立“共享法庭”,助力乡村治理;通过巡回审理、以案释法、“一周一村一讲法”和“两微一端”等形式和渠道,全方位推动法治宣传纵深发展。坚持精准施策提升法治服务速度。推动家事案件 “四步走”甄别,做到简案快审“四个一批”,诉前委派分流一批、立案繁简甄别一批、诉中委托调解一批、调判结合审结一批,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坚持司法为民彰显法治服务温度。不断探索“集约、高效、便民、智能”诉讼服务模式,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一系列司法在线服务变“群众跑”为“信息跑”。坚持调查研究在一线、诉讼服务在一线、巡回审判在一线、判后回访在一线的“四个一线”工作机制,在全县6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完成117个村委会(社区)法官联系点人员调整充实。坚持寻求合力累积法治服务厚度。健全完善《石屏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整合司法、行政优质资源,实现纠纷梯次化、分流化解。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积极邀请律师、退休干部等17人组建调解员队伍,组建特邀调解组织10个,选聘特邀调解员1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等服务。坚持服务大局织密法治服务广度。积极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选派3人常态化驻村开展工作,组织干警定期深入挂联村寨入户走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认真履行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能职责,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红河县保护侨企侨胞侨眷合法权益
红河县是云南省三大侨乡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涉侨审判工作,县人民法院全力构建涉侨诉讼服务新体系,积极通过“四步法”,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时代法院涉侨工作。全力构建涉侨解纷路径,主动和侨联等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灵活运用诉讼和非诉讼的方式,妥善解决各类涉侨纠纷。向侨胞、侨企及涉侨机构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指引、释法答疑等特色司法服务,为侨胞侨企在红河县安居创业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全力推动涉侨纠纷在线化解,运用“总对总”涉侨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缴费等“一站式服务”,推行网络视频庭审、电子送达法律文书,便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线解决纠纷,为侨胞侨眷提供跨域优质司法“云服务”。全力加强涉侨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涉侨纠纷人才的培养,加快关于涉侨纠纷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实现涉侨案件“审理集中化、审判管理归口化、承办法官专业化、裁判尺度统一化”,并逐步发掘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高素质涉侨纠纷审判法官。全力搭平台建机制服务侨益,充分发挥涉侨纠纷诉调服务中心的作用,积极履行法院职责,不断完善涉侨纠纷诉调服务中心机制建设,提升调解能力水平,促进涉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维护侨企侨胞侨眷合法权益,真正让涉侨纠纷诉调服务中心焕发生机活力。
个旧市共享法庭入驻基层单元格
个旧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基层单元+共享法庭”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协同工作的有效路径,依托在个旧市大屯街道大屯社区、沙甸街道金川社区设立的“共享法庭”,将“共享”理念与司法服务深度融合,以机制创新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好基层单元与共享法庭“1+1>2”的作用。个旧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基层单元+共享法庭”的办案新模式,通过社区工作人员、法官、调解员多方“联合问诊”的方式,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真正打通多元解纷“最后一公里”,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能效。
红河州成立首个涉外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
今年3月,河口县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综合服务中心举行,这是河口法院深入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回应时代发展要求,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河口县法院将围绕公平正义的司法要求,加快推进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合作机制建设和合作机制的落实,打造纠纷解决“新平台”、汇聚诉源治理“新势能”,以诉源治理实质化、纠纷解决高效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打造具有河口特色的涉外民商事纠纷大调解工作新格局,为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国门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