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关于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的部署,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深入实施招投标领域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全力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招投标环境。
修订《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坚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进必进”,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完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升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的智慧监管系统,完善项目投诉举报、部门投诉举报、意见反映、来信选登、线索征集、双随机监督、交易主体信用信息记录、信用评价、信用奖惩、信用公示等功能。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违法限定投标人(供应商)所在地、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26种行为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16个州(市)共自检自查16703个项目,发现问题2653个,整改完成2315个,正在整改338个,整改完成率87.26%。
建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监管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人、齐抓共管”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今年1月至7月,全省共线上办理投诉举报事项81件,办结8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