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云南,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工作,参与法治云南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携手并进共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工作,参与法治云南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携手并进共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

严格执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严格执法

曲靖罗平检察院:以“服务+化解+预防”模式做实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发布时间: 2023/11/21 21:35:14
来源: 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曲靖市罗平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实践中探索“服务+化解+预防”矛盾纠纷工作法,为服务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三年来,曲靖市罗平县检察院信访总量逐年下降,实现零重信重访、零越级上访、零进京访,入选省、市两级院典型案例1件。

一、检察服务提质增效,推动矛盾吸附在当地。一是完善检察长接待。实行检察长接访、下访、联合接访等,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与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制相结合。三年来,检察长共接待36次,发挥检察院领导优势解决突出问题。二是提升服务能力。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劝诫、告知和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时,积极开展居中调解,努力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如在办理尹某某案件中,及时参与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三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启动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监督纠正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公信,共同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未收到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执业权利等控告申诉案件。

二、社会力量凝心聚力,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借助民生问题“外脑”辅助办案。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选聘13名志愿者加入民生公益保护队伍,组织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听证3次,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护河行动”6次,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矛盾纠纷及时解决,防止民生诉求升级。二是建立“阳光司法+公开听证”模式。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代表参与案件庭审1次、公开听证75件、监督办案88件,实现全程公开透明,既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又提升了司法决策的透明度。三是强化“关键少数包案”机制。严格落实检察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通过包案领导实地走访、现场接待、持续跟进释法说理等方式,在“关键案件”中,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三年来,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6件,办结后所有信访人均未再上访。

三、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推动矛盾防控在萌芽。一是强化因案致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加大因案致困群体综合帮扶力度,切实防止当事人因生活困难转化为信访矛盾。三年来,共救助困难群众86人,发放救助金56.3万元。二是深化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惩严重犯罪决不动摇,同时加大对不捕不诉羁押听证力度,对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三年来,不批捕531人,不起诉35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1件次,充分化解矛盾的同时提高检察工作的执法公信力。三是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趋势性、规律性问题,主动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推进补齐社会治理短板。三年来,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份,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墓骨灰盒被盗、乡镇“黑校车”严重超载等问题治理,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