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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推动大理漾濞地震灾后恢复审计整改到位

发布时间: 2024/4/24 21:47:47
来源: 云南省审计厅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对大理漾濞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题审计报告的批示精神,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近期,省审计厅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对大理漾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全面督促指导。

一、创新工作方式,联合开展督导。此次督导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恢复重建办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及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恢复重建办、州发展改革委和州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大理漾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全面督促指导。联合督导组发挥各自优势,紧扣工作职责,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在创新工作方式的同时,对规范项目管理、加快收尾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科学分工协作,督促指导全覆盖。联合督导组统筹协调、科学分工、密切协作,住建部门对尚未完成的项目开展督促检查,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设程序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审计部门则重点开展审计整改情况督促检查,最终汇总形成检查结论通报文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调查涉及的漾濞县、大理市、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巍山县等6个县市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做到督导工作全覆盖。

三、强化监督责任,助力整改提质增效。联合督导发现,漾濞县审计整改开展情况较好,通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管理办法等措施,对审计发现的23个问题均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并建立整改台账。同时对审计整改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其他县市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省级整改工作;严肃指出审计整改中存在的整改工作措施不细化、针对性不强、整改力度不够、处理不到位,部分已完成整改问题与实际不符等不足,要求重新安排部置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到位;要求6县市要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