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水利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立法规律,贯彻先急后缓,慎立多修、少而精的原则,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人民群众最迫切解决的涉及水利的问题,精选项目、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编制立法计划,做到立法决策与水利改革发展相统一。
省水利厅在形成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时,厅政策法规处先广泛征求厅机关各处室的意见,再按照我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分析论证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从中筛选出立法项目,形成立法项目建议。一是,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民福祉,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省水利厅将《云南省村镇供水办法》列入2020年省政府规章一档立法项目建议,目前已完成调研、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厅长办公会讨论等程序,已于2019年4月形成《云南省村镇供水办法(草案)》(送审稿),按立法程序报省司法厅。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河道管理保护,在综合研究分析上位法修订、省外同类立法等情况后,将《云南省河道管理办法》由省政府规章项目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项目《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并列入2020年地方性法规二档立法项目建议;三是,在充分考虑到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水利部已经着手开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全面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情况下,积极着手对《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研究工作,并将其列入省政府规章二档立法项目建议。
伴随前期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储备工作的加强,我省已形成了以16件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为支撑的省级水法规体系,为水利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