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暨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2024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总结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下步全省法治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通报了有关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并作警示教育。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启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勇于担当作为,始终坚持防治统计造假,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严格数据质量管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推进。抓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成省级专项统计督察常态化机制。持续完善制度机制,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配合走在全国前列。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高度重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统计事业行稳致远,全面开创我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切实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分级分类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题班、主体班教学内容。要切实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吸取大理州巍山县统计违法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要持续巩固提升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断提升省级专项统计督察效能,持续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服务宏观决策管理能力水平,为实现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会议期间,省统计局政法处(执法监督处)负责同志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专题解读。各州(市)参会代表就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扎实推进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
省统计局有关局领导、三总师,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统计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省统计局政法处(执法监督处)、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