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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四解”推动林草要素保障减负增效

发布时间: 2025/3/25 21:46:16
来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林草局坚定扛实林草资源管理责任,在定额保障、政策落地、报件审批、服务质量上“四强四解”,用高质高效的林草要素保障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2024年,共批准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申请3400余件,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超5千亿元。

强化定额保障 解用林指标困境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林地定额。针对定额不足影响项目落地这个老大难问题,在全面分析全省各部门、各地用林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上门协调、专题汇报等方式,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省林地定额指标由“十三五”期间的年均16.4万亩增加到“十四五”期间的年均24万亩,2024年达40.2万亩,创历史最高,居全国第一。二是对地方审批用林指标“一亩不少”足额保障。年初分解下达22.5万亩林地定额,省级适时足额下达国债、专债等重大、重点项目林地定额,全部交由各州市、自贸区、经合区、边合区自主使用。对预分下达定额不够用的,由省级全额保障。

强化政策支撑 解项目落地难题

一是完善政策。细化建设项目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标准,出台占用林地批准文件时效期限管理规范性文件,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8个部门对线性工程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进行明确和规范;积极与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协商,对“临时用地延期”等20余种情形制定针对性措施;先后制定先行用地管理、新能源项目用地、林地审批管理等7项符合云南省情的政策措施,想方设法促成项目用林用草条件,有效解决项目落地的难点、堵点。二是开展基本草原划定。针对光伏等经营性项目用林用草受限的情况,率先在南方省区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进一步明晰草原保护与利用空间,把该保护的保护好,把可合理利用的充分利用好,释放出更多的草原空间用于光伏等能源项目建设。三是编印公开审批指南。编印《使用林地草原指南》等5本“口袋书”,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的依据、范围、条件和程序,推动用林用草审批工作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强化审批管理 解项目审批周折

一是推进就地审批。针对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无论用地面积多少,涉及公益林、采石采砂采矿项目无论面积大小等情形均要报省级审批的实际,在充分开展委托实施情况调研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委托权限和范围。下放临时用地省级审批权限,审批层级由3级减为2级;将7项省级审批权限委托各自贸区、经合区管委会,审批层级由3级减为1级;将使用林地草原委托审批面积由2公顷扩大到5公顷。全年80%以上的用林用草项目审批实现“少跑路”,委托审批、就地审批面积超30万亩,为业主节省大量财力物力。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实行重大项目省、州、县三级同步联审联批,实现一次申请、一次补件、一次通过。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明确规定每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间,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5至7个工作日。建立审批进、出报件每周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局机关纪委报备制度,用严格的监督确保审批事项动态清零。

强化服务指导 解用林政策困惑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线上组织开展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和自贸区、经合区、边合区的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共培训业务骨干1700余名,确保人人知晓审批政策法规,各级流程口径一致。线下先后深入发改、交通、水利、能源等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临沧、楚雄等州市以及南方电网、云铜集团等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9次,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政策。二是跟踪服务。对全省重大项目逐一进行梳理,摸清用林用草需求,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从项目选址就开始服务指导,配合发改、能源等部门对900多个光伏、风电项目用林用草情况进行核实,提出用地意见建议,引导项目选址从自主选址向精准规划选址转变。三是现场办公。践行“一线工作法”,针对重大、重点项目存在的用林用草困难问题,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地协调解决。成立4个工作组,深入16个州(市,面对面解决19个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5个生物防火阻隔带项目遇到的困难问题,现场解答咨询2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