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云南省税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强化跨部门紧密协作,依托税收大数据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于近日公布2起涉税违法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弥勒市志翔工程机械租赁部等10户个体工商户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案进行处理。经查,自然人饶某某及其办税人员杨某某利用自己及他人身份证共办理弥勒市志翔工程机械租赁部等10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向其他企业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74份,价税合计729.92万元。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10户个体工商户依法处以罚款合计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滇中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安宁青龙哨加油站偷税案进行处理。经查,该加油站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油款,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544.84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09.39万元。
法治公平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坚守的基本原则,合规经营是经营主体应坚守的基本理念。云南省税务部门将把支持广大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作为重要责任,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务监管,继续推进依法治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