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深入推进“五大强市”建设,突出“四个一”,强化执法监督,让涉企执法有力度、有温度、有效度。
一、成立“一个专班”,做到高位推进。昭通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列为2025年昭通市10件惠企实事之一,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专题听取汇报,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一体统筹”,做到“无事不扰”。精准下沉行政指导服务,科学统筹和规范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聚力实现“无事不扰”。一是建设一支队伍。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责,整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执法队伍230支、同比减少27.2%,其中乡镇(街道)不变;核定执法队伍编制2821名、同比减少28.5%,其中乡镇(街道)894名、同比增加11.5%。二是编制一张清单。认真落实“减负增效云南行动”,对市级43家行政执法部门涉企“督检考”事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点对点指导,制定《昭通市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2025年)》,涉及事项138项,精简压缩9.8%,做到清单外无检查。三是落实一个办法。严格落实《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全市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无依据的一律不开展,能够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够联合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做到计划外无检查。
三、完善“一套体系”,做到“零干扰”。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依托“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全面落实“扫码入企”等16项措施,聚力实现“零干扰”。一是实行分级检查。坚持属地管辖,市、县两级分别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严防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避免出现违规实施异地检查问题。同时,抓实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发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保乡镇(街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实行分类检查。细分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因发生事故等开展的特定调查,以及上级临时部署的专项整治检查,设定行政检查频次,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及时调查核实企业的投诉、举报,加强违法执法检查行为责任追究。三是实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在大气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自然资源等领域,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热成像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精准发现违法线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四、抓实“一个行动”,做到执法公正。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让企业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坚持提升素质。抓实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市14000余名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面完成。2024年,全市组织2683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为85.95%,乡镇(街道)持证人数达3101人、平均持证人数达20人以上。二是坚持严格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排除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执法领域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全市共评查案卷15512卷、合格率98.23%。三是坚持包容审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企业安静期”,认真落实“减免责清单”“综合查一次”清单等配套措施,梳理制定并发布3部地方性法规行政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行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审慎执法,促进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有效融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