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玉溪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即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又通过改革加强法治,做到在改革中完善和加强法治,玉溪市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机构更加优化、职责更加明晰。
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调整要求,将玉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依法治市领域重大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同时明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其日常工作。
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整合分散交叉的职责,将市司法局的职责与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负责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司法部门职能职责更明确、主责主业更聚焦、工作重点更突出。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坚持统筹协同,在推动党政机构改革的同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按照改革的精神,整合工商、食药、质监等部门机构职能,组建了玉溪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梳理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现状,对执法队伍编制进行了调整,人员只出不进、只减不增,同时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拟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在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门“三定”规定中加强对综合执法的研究,明确了承担综合执法相关职能的机构。如:市市场监管局设置执法稽查科,市农业农村局设置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生态局设置法规宣教科加挂执法监督科牌子,市文旅局设置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设置法制安全科。
此外,其他领域部门也设置了综合执法机构。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置法规科技科(执法监督科),设置城乡建设稽查局。市应急局设置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设置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卫健委设置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设置市卫生监督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