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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推行“综合查一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发布时间: 2025/10/23 19:49:22
来源: 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保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保山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核心目标,推动涉企行政检查从“分散式”向“集约化”转变,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做到“三个明确”,杜绝“随意查”

一是明确“谁来查”,源头规范主体。严格界定涉企行政检查实施主体,明确仅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可开展检查,排除其他无关组织和个人。经梳理确认,全市具有合法检查主体资格的单位共391家、执法人员9897名,以“主体合法化”源头杜绝“乱检查”。二是明确“查什么”,实行清单管理。采用“清单化+动态化”模式,联动25个执法主体梳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48项高频涉企事项纳入“综合查一次”范围,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要求,让企业对检查内容“一目了然”。三是明确“怎么查”,严控检查频次。实行涉企检查计划备案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全面推广“扫码入企”监管,4199名执法人员开通“云执法APP”,累计生成扫码检查记录2549条,实现检查过程可追溯。截至目前,全市74家牵头部门共实施“综合查一次”1084次,减少重复检查1358场次,企业迎检负担显著减轻。

建立“三项机制”,实现“规范查”

一是建立特派员“参与查”机制。将执法监管与服务企业特派员制度深度融合,明确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前必须邀请服务企业特派员到场参与,实施行政处罚前需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通过特派员“全程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过程更透明、程序更规范。二是建立“两书同达”机制。针对需实施一般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创新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主动告知企业信用修复流程和时限,降低企业违法失信风险,提升信用修复效率,助力企业“知错即改、轻装上阵”。三是建立“执法+普法”机制。将普法宣传贯穿执法全过程,累计开展执法人员集训5期,覆盖2500余人次,印发行政检查流程手册和文书范本,推动执法人员从“单纯执法”向“执法普法并重”转变。其中,市司法局、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因普法工作成效突出,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实施“三项工程”,做到“精准查”

一是实施监督方式实践探索工程。建立执法监督与服务企业特派员、12345热线、行政复议等渠道的信息共享机制,设立20个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1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构建企业反映执法问题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截至目前,7件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均已得到高效解决,保山市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执法监督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二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程。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4类清单,高频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细化率达100%。健全对行政相对人事前指导、风险提示等制度,坚持教育引导在先、检查整改在后,推动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三是实施“两违四乱”集中整治工程。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2025年1-9月,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检查数量同比分别下降16.67%、4.19%、15.65%、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