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破解人才流动难题为着力点,力求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人才支撑。
《实施意见》围绕建立人才市场流动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规范人才流动秩序提出了14项政策措施。在健全人才市场流动机制方面,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人才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3项政策措施。在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方面,提出健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4项政策措施。在规范人才流动秩序方面提出了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深化区域人才交流开发合作,维护重点领域人才流动秩序,建立完善政府人才流动宏观调控机制,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便利化,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优化人才流动政策环境7项政策措施。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针对性举措。如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专业技术人员智力要素可按贡献参与分配;保障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用人;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直接考核安置;大师型、领军型技能人才和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特殊技艺传承人,可以不论学历、身份,通过面试、考察方式公开招聘;通过人才项目、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价、待遇倾斜、人才服务基层等“五项特殊政策支持”,缓解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匮乏老大难问题;明确了要维护重点领域人才安全、支持重点领域人才发展;同时,要通过实施“三计划三行动”加快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1100家,年度营业收入达160亿元,年促进就业流动200万人次以上。(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