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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0/2/5 11:36:0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董明强)2月5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该局下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政治责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提前部署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节后特种设备复工复产安全监察。突出燃油、燃气锅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压力容器、长输油气和城镇燃气管道等重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复工复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对经检验不合格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不得投入使用。加强对关闭的旅游景区景点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车辆等巡查,发现违反规定擅自投入运行的,及时严肃查处。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安全服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因防疫工作限制无法进入现场维保的电梯,电梯维保单位在确保电梯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维保到期日前,经使用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维保周期,尽量减少人员接触,降低交叉感染,简化维保程序,可通过录像、照片、微信等方式与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确认保存工作信息,事后补签有关记录。严格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加强对电梯日常运行情况的巡查检查,定期对电梯进行消毒。加强电梯应急值守,及时处置12315热线移交或受理的特种设备举报投诉信息。已建成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投入使用的州市将加强全天候24小时应急值守,快速处置电梯困人故障。督促维保单位及时制(修)定防疫期间的维修、保养救援预案,缩短维保救援响应时间,值守人员在岗待命,确保不发生电梯责任事故。切实加强地铁、医院、车站居民小区使用电梯等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强医用氧气等气瓶充装单位、医用氧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检查,依法监督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加强设备保养,确保医用氧等防疫物资生产安全、供应充足。

  强化执法检查和检验检测。切实加强日用防护产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配合各地工信、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鼓励企业扩大生产、保证质量。加强质量监管,做好非医用日用防护产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保障广大老百姓日常防护用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大对有关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对重要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认真细致排查,严格对重要工序质量控制点控制程序的落实;督促企业严格对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发现的假冒伪劣等产品,将坚决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