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出台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做强云南特色创新创业平台、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国内合作等24条意见,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云南省“双创”升级版。
运用非招标方式 采购重大“双创”产品和服务
《意见》明确,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公平市场环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等,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
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方面,我省将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双创”服务平台的采购力度,充分运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采购。对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推行首购和订购制,对采购方按照成交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高价值发明专利转化,根据科技成果新增产值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品牌
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我省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全面推广创业导师制,动态发布省级创业导师(专家)团队。同时,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
《意见》明确,有关主管部门对各类“双创”平台开展定期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双创”平台进行表扬激励。探索建立跨行业、跨州市、跨所有制的“双创”平台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省内“双创”平台及联盟与其他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开展战略合作。鼓励大企业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开放共享的公共平台和专业平台。
要做强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研究院)、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云南特色创新创业平台,争取建设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扎实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各级财政为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创响中国”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以及“云南省青年创业省长奖”等省内品牌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
符合条件个人小微企业 可享3次贴息担保贷款
《意见》还提出,要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国内合作,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实施“创意云南”计划,推动形成以滇中为中心,以滇西北和滇东南为两翼的文创时尚产业带。推进昆明市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抢抓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设立的机遇,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和跨境园区建设。
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政策,建立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偿还后,对还款积极、带动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稳步推进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探索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科技创新专板,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服务。(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