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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司法局:抓牢“五个强化” 抓实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 2019/6/19 21:47:00
来源: 石屏县司法局

  近年来,石屏县司法局紧紧围绕 “异龙清、石屏兴”的绿色发展方向,为实现异龙湖水质稳定保持V类倾注心力。作为异龙湖7条入湖河流之一的责任单位,石屏县司法局把河长制工作当作首要政治任务,以“五个强化”为“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目标实现贡献力量。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

  把河长制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石屏县司法局河长制工作方案》《石屏县坝心渔村河工作要点》《石屏县坝心渔村河工作方案》等文件。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组织召开6部门工作协调会、整改了4个棘手问题。明确了巡河制度、督办整改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切实履行部门责任,以制度的落实促进工作的开展。

  强化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参与

  结合“3·8”妇女节、“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及法律“六进”等进行宣传,利用各节日深入异龙湖周边村子,走村入户进行宣传。通过与群众交心拉家常、发宣传材料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紧扣《环境保护法》《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保护河流清洁卫生等相关环境保护知识,悬挂了《破坏异龙湖 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生命来源自然 健康来自环保》等标语15条,发放《法治知识“随身带”读本》及其他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安装了环境保护标识标牌、河长制公告牌。提醒村民爱护河流,美化家园,号召群众行动起来,为河清水美而努力。

  强化巡河力度,加强督查整改

  按照《石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11项相关配套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巡河采取坝心司法所常态化巡河、局机关每月一次巡河制度。每次巡河,按时上报《石屏县河长制河长巡查记录表》、《石屏县河长制河长整改督办单》及相关图片资料。每次巡河,巡河人员自带工具,在巡河过程中如发现能及时处理的问题,比如小部分垃圾、杂草,巡河人员立即清除。如发现一时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与坝心政府协商,或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或运用好社区矫正人员 “两个八小时”、按需组织人员进行清河行动。

  强化职责融合,协商解决问题

  针对河流非法采沙、山水流失、河埂坍塌、源头养鸭等棘手问题,请示县河长后,按县河长批示协同坝心镇牵头组织县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自然资源局等6个部门进行实地勘察、查找问题、召开座谈会,各部门在建言献策、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非法采沙已取缔、大规模养鸭已清除、拦河大坝已修建、水毁道路(河堤)已修复,共投入项目资金200余万元,使河长制见行动见实效。

  强化清河行动,保持河清水畅

  紧紧围绕《石屏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石屏县“河长清河行动”工作方案》“七个一”和“五整治”要求,以清除河岸、滩地垃圾和水面漂浮物为内容,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标准,协同坝心政府、王家村村委会定期不定期开展清河行动。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进行清河行动18次。并拨付2万元给坝心政府聘请两个保洁员对河流进行日常保洁,通过日保洁、月巡查、常清淤,确保渔村河这条季节性河流河道畅通、堤岸牢实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