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龙涛
今年5月,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该市首例英烈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英烈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安宁市青山烈士陵园、安宁市赖乌包战斗四烈士陵园均属于安宁市辖区烈士林园。安宁市赖乌包战斗四烈士陵园是安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因疏于管理和保护,陵园内部分纪念设施破旧、老化,纪念碑文字模糊无法辨认,缺乏修缮维护和对纪念设施的保护,严重影响了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安宁市青山烈士陵园是为了缅怀和悼念在扑灭山火中不幸壮烈牺牲的武夫牛、段进功等56名烈士而修建。2015年,安宁市人民政府投资330多万元对陵园进行了重新改扩建。该院在调查中发现,在陵园中及陵园两侧的树林中,生活垃圾被随意丢弃,陵园管理方没有对这些垃圾进行清扫,疏于卫生管理,有损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
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为有效保护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履行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恢复和保持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为广大人民群众缅怀先烈、传承烈士爱国主义精神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自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依法坚决保护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逐渐成为全社会共识。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只是该院通过“公益诉讼之手”,开展英烈权益保护工作迈开的第一步。今后该院还将积极作为,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英烈保护的法律认识;加大对外联络力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保护合力;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言论和行为绝不姑息。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