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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21/1/19 23:19:16
来源: 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玉溪市工商联
       近日,玉溪市工商联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议,就如何有效贯彻落实好近日出台的《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如何通过开展党建活动服务好民营经济发展等进行深入细致地交流,并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系点挂牌。
       玉溪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杨建敏,市工商联副主席任敏、谢江,二级调研员李静华,会员服务与法律维权科科长李笑秋、副科长钱洁,以及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明、第六检察部主任陈永俊、党委副书记吴秀芬,第六检察部干警雷霞、史玉芳等出席活动。
       《意见》明确,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在玉溪市工商联设立“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系点”,推动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沟通联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属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管辖、需要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案件和事项,可以向联系点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实行首办责任制、预约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民营企业来访、控告、申诉等事项;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工作通报、联合调研、民主监督、法律服务、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不断提高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意见》指出,依法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民营企业可以按照信访相关规定,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信访渠道提出诉求申请,依法维权。
       座谈会上,李志明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就做实做细联系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表示,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做到宽严相济,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防止过度查封等,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民营企业财产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吴秀芬副书记提出,希望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党支部与商会党支部的沟通联系,通过联合开展党建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家党员的交流,切实服务好民营企业。
      杨建敏表示,《意见》是双方立足玉溪市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指示精神,严格对标中央、省级部门要求,加强和改进服务保障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新机制,对于进一步优化玉溪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人”,将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履行好联系点工作职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合作,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