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治建设满意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法治建设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治市工作稳中求升、普法守法深入推进、法治保障优质坚强”目标,在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法治社会建设等重点方面持续发力,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为民服务解难题上拿出硬招、真招、实招,不断完善法治普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普洱市委依法治市办紧紧围绕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主力军”和“一盘棋”全局意识,以普洱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工作主线,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和主体工程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将2023年省级考核27项指标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并印发考评指标任务指引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督导员,确保责任细化落实。制定印发《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导则》等一系列文件,保证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有章可循、衔接有序、规范高效、目标明确,促使法治普洱建设驶入“规划引领”快车道。
同时,聚焦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重要任务精准发力,充分发挥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举措,推动法治链条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让“关键少数”成为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并通过“学、考、用、靠、述”,形成自觉尊法、认真学法、严格考法、准确用法、全面述法的良好氛围,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在“统”上更有高度、“筹”上更有力度、“推”上更有深度。
2023年以来,普洱市委共开展19次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议题32个,召开23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与法治建设有关议题30个,组织集中学习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等法律法规共15次。
依法行政更有力
近年来,普洱市委依法治市办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增强执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拧紧执法“阀门”,撑起依法办事“保护伞”。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重点执法领域的29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制定或执行上级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严格执行普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有关涉企督查检查考核整治工作清单管理、常态化清理、动态监测“三个机制”,将《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17个行政执法部门、36个抽查领域、64个抽查事项内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有效解决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推动更多检查事项、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的深入融合;积极推行柔性执法,遵循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原则,持续“执法+服务”理念,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加强对重点领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抽查重点领域执法案卷,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新执法方式,多维度提升执法质量。
同时,抓实抓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开门立法机制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严格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有序开采的原则,围绕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先后出台《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普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地方性法规,为普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政务服务更通畅
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定位,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主动转变服务方式,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同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14个市级部门制定“减免责”清单,确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300项,办理案件4万余件,促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普洱市分两批公布清单总数91项、办件量达23万余件,切实有效减少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有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截至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6%以上,承诺时限压缩率达75%以上。
营商环境更优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最期盼的是平等法律保护。近年来,普洱市委依法治市办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牢固树立“法治”和“市场”两种意识,紧紧围绕企业、群众和市场主体的需要和诉求,在法治惠企利民上下功夫、出实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强化法律服务,为企业及相对办事人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时段、全心全意的政务服务,结合《云南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修订完善《普洱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2条措施》,制定出台《普洱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等措施,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破产案件办理“府院联动”、涉企生效裁判执行等专项工作,依法依规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普洱全市3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增设“涉企法律咨询绿色通道”和“涉企公证咨询绿色通道”,全市公证机构提供电话咨询、预约办理、远程视频办理等一系列“便企措施”,涉企公证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普洱市公证机构提供涉企公证咨询2415人次,当场办结涉企公证案件1200余件,当场办结率达100%;办理赋强公证21件,涉及金额2442万元,节省诉讼费16万余元;办理涉企仲裁案件62件,累计标的1.21亿元,减收仲裁费23.65万元。
矛盾化解更高效
民有所盼,法有所应;民有所需,法有所为。长期以来,普洱市委依法治市办始终坚持依法治理、依规办事,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作为政府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仲裁工作,抓实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为法治普洱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创新多元化解机制为动力,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推动“一村一警”“一村一治保”“一村一调解”“一村一法律顾问”组织全覆盖;建立边境地区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平台,组织法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用心用情纾民困、解民忧,做到小矛盾、小纠纷在家门口解决,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
2023年,普洱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98件,调解成功4427件,成功率98.4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民商事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率达100%;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分别达99.89%、100%,群众满意率94.14%。
普法宣传更精准
普洱市委依法治市办稳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将“三下降一扭转”作为工作目标,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的工作思路,积极践行“无讼”理念,围绕区域发展需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群体,提供“接单”“分诊”“派单”个性化普法服务。
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建立“全警总动员”“全员齐参与”“双语”普法队伍1053支;将普法宣传与传统节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有机融合,走上街头、走进商铺、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精选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婚恋矛盾纠纷等贴近群众的实用法律常识;同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手册(漫画)、法治宣传海报、普法告知书、普法宣讲提纲、普法“口袋书”、典型案例、新媒体法治宣传视频等法治宣传产品,将法律知识带进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群众中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普洱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加强法治建设,近三年来,普洱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均在98%以上,位于云南省前列。下一步,普洱将继续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健全普洱法治保障制度,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