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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富源检察院“正向引导+反向审视” 提升监督办案能力和水平

发布时间: 2024/3/4 21:09:17
来源: 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以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准确把握“高质效案件”的内涵和标准,正确理解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的统一关系,在办案理念、工作机制、工作路径上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的能力。

一、正向引导司法办案理念优化,着力强化业务素能和办案效果

(一)以树优秀检察官、办优秀案件、创优秀业绩“三优”为领航目标,正向引导刑事检察部门争先创优。组织参加省、市检察机关业务技能竞赛2场,开展法、检、公、律同堂培训4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余场次,培育撰写精品案件9件、典型工作事例3件、课题论文1篇,开发制作优秀课件1件、检察监督数据模型2个、优秀办案故事和事迹宣传片3部,打造职务犯罪检察团队品牌1个。

(二)实行不起诉案件“三审三查三征求”制度,正向引导办案人员规范办案程序、严格办案流程。通过“三审三查三征求”不起诉犯罪嫌疑人71人,规定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必须对犯罪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面进行“三审”,对办案程序和流程、检察官联席会意见和检委会决定执行开展“三查”,对当事人、侦查(调查)机关和案发地村社组织(单位)意见进行“三征求”,督促办案人员规范、严格适用不起诉条件。

(三)推行相对不起诉案件“一案一普法”办案模式,正向引导办案人员落实“案结事了人和”理念。2023年通过“一案一普法”模式办案46件,均组织公开听证,到案发地村社(单位)公开宣告送达,现场释法说理,用群众身边事和身边人开展法治教育。通过“一案一普法”办案模式引导办案人员将“办案”与“治理”相融合,强化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的观念。

二、反向审视“负质效”案件,着力规范办案流程和办案行为

(一)以“实案实训”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反向审视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开展“实案实训”活动7期,针对2023年办案工作中出现的“负质效”“低质效”案件,参训人员分别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理流程、文书制作和办案质效等方面“挑刺找茬”,指出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存在问题,督促办案人员回顾过程、以案促改,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

(二)集中开展法律文书倒查,反向审视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办案行为。组织交叉检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1700余件公诉案件法律文书,查找出不规范办案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立查立改,并将结果应用到检察官业绩考核个人评价中,促使办案人员反省反思、纠错防错,自觉规范办案行为。

一年来,“正向引导+反向审视”机制有效推动了富源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办案素能、办案质效提升。经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随机抽查的44件案件,被评为优质案件5件,较上年度增加了3件,其余均为合格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课件1个、优秀监督数据模型1个、优秀检察办案故事1个、精品案件3件、典型工作事例1个,较上年度有大幅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