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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推动“关键少数”正确履职用权——同向发力做实“一把手”监督

发布时间: 2024/3/7 22:24:02
来源: 云南法治网


云南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奋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省域实践新高地,赋予了清廉云南建设新目标、新定位、新内涵。

“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抓在手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针对被监督单位在日常督查中暴露出的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日前,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主动约谈该单位“一把手”,督促其将责任落到实处。这也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实现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生动缩影。

202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着眼于优化政治生态目标,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全闭环、全方位、全周期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通过加强谈话提醒、强化制度约束、创新监督方式等举措,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往深里抓、实里做,切实将“关键少数”管住用好,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和重要主体。

2023年,我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在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中,全省将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推动形成彼此理解的“双向奔赴”,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昆明市以任务式、清单式的监督模式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在坚决拔掉“烂树”的同时,注重将抓好“关键少数”体现到日常监督中,突出监督“第一职责”,注重一体贯通协同,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在具体实施中,昆明市纪委监委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牵头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36项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你作为新到任的单位‘一把手’,要时刻保持拒腐防变的清廉本色……”这是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委对新提拔的区直机关“一把手”进行“一对一”任前廉政谈话,为其系好廉洁从政“风纪扣”。

不仅如此,该区还积极探索创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融合监督”新模式,持续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审计委员会联席会议和巡察会商会议制度,采取会议联开联讲、信息互通共享、集中会商研判等形式,对全区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广泛开展联动监督,全面做好通报分析、信息互通,有效提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同时,该区巧用“政治画像”,将区委巡察机构作为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前哨”力量,按照“见人见事、以事见人”的原则,综合吸收身边人的评价反馈和日常实绩表现,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精准绘制“政治画像”,切实在巡察监督过程中掌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最真实、最细致的一手情况。之后,将巡察机构描绘的“政治画像”与组织部门干部队伍调研掌握情况互相比对、印证,精准构建“关键少数”干事创业精气神的立体形象。

长期以来,昆明市聚焦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通过加强谈话提醒、强化制度约束、创新监督方式等,推动对全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实现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通过一系列的“一把手”监督举措,昆明市形成上下敢干事、能干事、愿干事、想干事的良好氛围,“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愈发凸显,有效激发“关键少数”的内生动力,推动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于廉洁从政,勇于担当作为。

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关键在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归根结底,就是‘关键少数’政治站位不高,担当作为不够……”年前,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严明整改时限、整改要求。

像这样通过约谈传导压力,已成为西双版纳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常态化举措。近年来,该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首责,持续推动“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警示教育等举措,打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组合拳”,聚力推动同级监督规范化、常态化、精准化。

西双版纳州通过约谈,让约谈对象主动认领、深刻检视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把谈话后问题整改作为关键环节,全程监督、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走深走实,严防“一谈了之”,在源头上织密“监督网”,实现监督“有形”向“有效”拓展。

为解决实效不彰的问题,保山市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以压实责任为关键,深入剖析班子成员分管领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私人订制式”廉政提醒谈话,做到责任早压实、问题早发现、苗头早提醒,抓好“谈前、谈中、谈后”环节,形成“发现+反馈+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建立市委书记抓总、分管领导抓推动、各部门党委(党组)抓落实的监督闭环。

在此基础上,该市探索“一把手”沉浸式警示教育模式,先后开展“纠‘四风’·树新风”、违法占地以案促改、“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决向‘躺平式’干部亮剑”等5场沉浸式警示教育,以视频形式开展到县、乡、村,累计受教育群众3.2万人次,实现“传统教育”向“沉浸启发”转变。同时,通过“两单三抓四评价”的“一把手”监督机制,全方位完善对“一把手”监督评价体系,变监督的“独角戏”为“大合唱”。2023年,全市对“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26人次,对新提拔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19人次,立案查处“一把手”37件39人。

从两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创新案例来看,从监督层级而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知敬畏、守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纪检监督职责,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实时督促“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积极贯彻上级的部署和决策;从监督方式而言,要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从正反两面加强对“一把手”的思想教育,督促其当好学思想、践忠诚的表率,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有实效性地提出建议,有利于激发“一把手”的头雁作用。

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机制,有效提升监督质效,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层层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多措并举提升监督综合效能

前移监督关口,督促“一把手”监督。

去年,昭通市纪委监委以清廉云南建设为切入点,紧盯“责、权、人”,以立体督责、系统督权、全面督廉为抓手,全面深化同级监督,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强化日常监督、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驻在单位和联系监督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推动“关键少数”习惯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为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想腐”的自觉,该市盐津县纪委监委坚持“防”字夯基,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列出“一把手”权力运行清单和监督任务清单,明确33项任务。围绕政治生态开展监督,旗帜鲜明鼓励奋发有为、支持担当作为、问责失职无为、惩治腐败行为,划清干事创业底线红线,针对盐津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存在“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专班跟进研判政治生态,第一时间向县委专题报告后于次日予以免职。围绕职能履行,补齐“一岗双责”短板,推动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主动听取分管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主动向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责任层层压实。

同时,以“监督预警提示”为“小切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实行可视化措施,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给“一把手”,推动形成发现苗头立即提醒,预见问题提前预警,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的工作常态。

值得一提的是,文山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路径,以州、县(市)属部门“一把手”为主要对象,对在执行纪律、担当作为、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以及应当给予问责但问题轻微、影响较小、主动及时纠正和挽损止损的,及时予以预警,指出问题,督促其担责负责、纠错纠偏、限期整改,使领导干部切身感受监督执纪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身感受组织信任和关怀,进而担当作为、尽责实干、勤政廉政,形成责任贯通、监督联动的“组合拳”。

该州把有限的监督资源用在“刀刃上”,解决了在监督中派驻机构对部门“一把手”“逆耳之言”不好说、“小问题”不好点、“天天见”不好督促的问题。同时,发出预警是在问责前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损失、影响和干部动机、态度等因素,容错纠错,给干部一个机会,也是在纪律规矩刚性约束中更好地体现监督执纪“温度”,更有利于推动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形成有效互动、良性循环。

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关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向发力做实“一把手”监督,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政治谈话、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专项督查等日常监督,将监督贯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融入议事决策、决策实施、跟踪反馈、考核评价等全过程,推动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和严密的监督体系,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