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云南省检察机关3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此殊荣。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相军会见获得荣誉的集体代表和检察人员,面对面座谈交流,共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
获得殊荣的是: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咪依噜”未检办案团队、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恒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以及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杨迪、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张晗、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晓瑾。
座谈中,6位先进代表结合自身扎根基层、深耕未检一线的工作经历,畅谈履职感悟与工作体会,纷纷表示,此次获评全国殊荣备受鼓舞、倍感振奋,将把荣誉转化为履职奋进的强大动力,主动做好传帮带、当好排头兵,以个人微光汇聚护未星河,坚守基层一线、深耕未检主业,直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主动攻坚克难、精准履职尽责,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新贡献。
张相军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座谈会精神,坚守政治引领、锚定工作方向,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牢牢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要坚持守正创新,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惩治犯罪有力度、教育挽救有温度,打造具有云南辨识度的边疆未检工作品牌。要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破除“就案办案”思维,推动司法保护融入社会治理,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堵点难点。要锤炼过硬队伍,弘扬先进典型敬业奉献、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未检队伍凝心聚力、同向发力,持续凝聚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工作合力,深耕边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沃土,为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