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安宁市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突出利用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落实普法责任制、抓“主题日”法治宣传教育等措施送法进校园,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青少年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推动法治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建设
为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下称《大纲》),严格按要求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在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均开设法治教育专门课程,完成《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小学自三年级起开设了《道德与法治》课,安排法治教育内容,每周安排二节课时;初中阶段,每周三节课时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每周四节课时实施教学,并保证法治教育时间。在教学方式上,根据学生认知特点,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景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同时,注重在各学科之中挖掘法治教育的因素,做到运用多学科协同来实施法治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市各类学校均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教育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落实本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清单,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全员参与联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安宁市委政法委牵头在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聘任91名工作人员,到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法治副校长。各学校每学期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校园,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法治讲座141次,师生受教育面达100%;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将模拟法庭“搬进”校园,学生在模拟各种角色的过程中,真实体验法庭的判决过程,使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治信仰,提高中小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妇联、团委、关工委每年组织法治演讲、征文、竞赛,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常态化,仅2018年,市人民法院在全市所有中小学开展的 “模拟法庭”活动共36场次,市普法办组织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普法先行”法治知识测试活动,全市共计61886名学生和家长法治测考试活动,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校园法治氛围。
突出抓“主题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校结合自身优势及学生认知特点,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活动日,广泛开展法治知识竞赛、书画创作比赛、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法治小广播、法治黑板报、主题班会和图片展览等课外法治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预防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发生;在学校升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成人仪式、班队会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体验感悟;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中,组织学生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演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几年来,各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日宣传活动1820场,两名学生获得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奖。
部门联动,共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早在“五五”普法规划初期,安宁市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建成了预防未成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各学校组织学生20000余人次参观,“七五”普法规划期末,全市7所学校被昆明市级命名为“法律六进示范点”。2019年11月市检察院在安宁好孩子三生教育学校建立了安宁“陪护教育共建基地”,基地通过引进专业教育资源优化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心理健康辅导、预防违法犯罪等工作,为有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安宁市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工作再上新台阶。此外,落实公益普法制度,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双微”等形式发布典型案例40余件,录制播出《法院说法》等节目近170期。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治理“早婚早育、控辍保学”工作,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妇联、团市委发挥组织优势,常态化开展“下农村、进家庭、找家长”早婚早育治理和控辍保学教育引导;组织部分单位开展“主题党日+助推精准控辍保学”活动,逐户走访了解疑似辍学学生及其家长,调查了解疑似辍学的原因,了解其家庭具体详细情况,让家长和孩子共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云南省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