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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正向引导+反向审视 多举措提升高质效监督办案能力

发布时间: 2024/5/13 21:01:45
来源: 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确定“质效优先”定位,构建“正向引导+反向审视”机制,多举措夯实检察工作根基,规范办案行为,提升高质效监督办案能力。

一是“三优”领航,正向引导干警增强“争先创优”意识。2023年以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树优秀检察官、办优秀案件、创优秀业绩为领航目标,认真组织干警参加省、市检察机关业务技能竞赛,参加法检公律同堂培训,组建检察课题研究小组,积极参加各类业务条线培训,培育撰写精品案件、典型事例,制作师资课件、监督数据模型,拍摄优秀办案故事和事迹宣传片,打造“胜境利剑”职务犯罪检察团队品牌、“富光”生态环境办案团队,建立“外出学习归来上讲台、讲体会”和检察季度之星评选等制度。

二是举办“思辨小课堂”,正向引导干警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开办“富检思辨小课堂”,以锻炼干警的深度思考和辨析能力为宗旨,由院领导带头,全院干警主动轮流上讲台,结合政治思想、办案质效、监督效果等方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思与辨”、“高质量审查案件的思与辨”等为课题,开展“讲、学、思、辨”,提高干警素能、推进高质效监督办案。以学促用、学用相长,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课程研发竞赛中斩获第三名。

三是实施“心·光结对计划”,正向引导青年干警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遵循“立足岗位、固强补弱、双方自愿、组织统筹”原则,发挥“传帮带”效应,为11名青年干警选配业务骨干作为导师,师徒签约结对、青蓝共同携手。通过案件办理指导、理论学习辅导、经验方法传导、思想作风引导等方式,促进青年干警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的提升。经过精心组织培养,1名青年干警获得2023年全市“公诉业务能手”荣誉,1名青年干警获得2023年度“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荣誉。

四是实行相对不起诉案件“三审三查三征求”、“一案一普法”办案模式,正向引导办案人员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司法理念。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对犯罪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面进行“三审”,对办案程序、检察官联席会意见和检委会决定执行开展“三查”,对当事人、侦查(调查)机关和案发地村社(单位)意见进行“三征求”,引导办案人员规范办案程序、严格办案流程。相对不起诉案件均经公开听证,到案发地村社(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不诉书,现场用群众身边人和身边事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办案人员将“办案”与“治理”相融合,贯彻落实“案结事了人和”理念。2023年以“三审三查三征求”模式办理案件71件,通过“一案一普法”模式办理案件46件。

五是探索创建数据监督模型,正向引导干警运用大数据赋能开展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要求,成立数字检察专班,制定数字检察建设工作方案,以“模型化”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干警自主探索创建数据监督模型4个,其中建成“刑事案件存疑不捕监督撤案”模型,实现了对公安机关“挂案”全流程动态监督,经数据筛查发现应撤未撤案件线索23件,较人工筛查节约大量司法资源,进一步推动了干警运用大数据赋能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富源县院在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斩获优秀奖,2024年4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省数字检察创新示范院。

六是成立专门办公室开展典型案事例培育工作,正向引导干警优化“办精品案件”意识。成立专门的典型案例培育办公室、典型事例培育办公室,由检察长牵头,分管副检察长分别任组长,加强对精品案例、典型事例的培育、撰写和宣传工作,建立常态长效、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2023年以来,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2件、典型事例2个,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3件、“优秀检察故事”1个,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西部大开发区域协作”典型案例1个。

七是以“实案实训”活动为载体,反向审视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2023年开展“实案实训”反向审视活动7期,针对办案工作中出现的“负质效”、“低质效”案件,参训人员分别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理流程、文书制作和办案质效等方面“挑刺找茬”,指出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存在问题,督促办案人员回顾过程、以案促改,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

八是集中倒查“低质效”法律文书,反向审视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办案行为。组织交叉检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1700余件公诉案件法律文书,查找出不规范办案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立查立改,并将结果应用到业绩考核个人评价中,促使办案人员反省反思、纠错防错,自觉规范办案行为。

九是借助跟庭评议活动,反向审视公诉人的出庭能力。选择“有疑难、有影响、有辩护(人)、有交锋”的案件,对每名检察官年度跟庭评议2至3件案件。邀请合议庭成员、出庭律师对公诉人出庭能力表现打分,以“他山之石”,审视检察官的庭前准备、庭审表现、文书制作、口才逻辑等能力要素,促进公诉人自省自强,加强出庭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