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云南,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工作,参与法治云南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携手并进共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工作,参与法治云南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携手并进共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

全民守法普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全民守法普法

云南省政府食安办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通告

发布时间: 2024/5/15 21:28:03
来源: 云南日报


夏季是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广大人民群众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中毒事件,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通告。

通告强调,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烧烤食用或多个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禁购买不熟悉的野生菌。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对误食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黄金救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