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率先制定旁听庭审活动实施办法,扎实推动财政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醒人、以案促廉”的良好效果,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抓住“关键少数”,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省财政厅将旁听庭审活动,作为财政法治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明确要求厅机关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引领示范、带头参加,切实履行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关键少数”全覆盖,助力提升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搭好“普法课堂”,增强法治教育效果。旁听庭审活动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财政厅不断加强与司法审判系统沟通对接,持续四年务实有效组织厅领导、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支部纪检委员、法治联络员、公职律师共计178人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分层次、多维度、全方位扩大旁听庭审法治教育实效。通过把法治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的形式,变“法庭为课堂、法官为讲师”,围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的细节和流程,直观深入地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通过亲历、观察司法审判程序,更加深入理解法治理念、体会法治精神,启发财政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考,积极践行法治、依法履职。
三、用好“鲜活教材”,提升纪律教育质效。充分结合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省财政厅在选择庭审案件时,特别注意选取省直部门重要岗位、州(市)一把手、乡镇主要领导等不同层级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行政违法、渎职、贪污受贿等不同类型的具有廉政警示意义的重大案件,坚持用好身边“鲜活教材”,以警示教育推动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财政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绷紧纪律之弦,切实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凝心聚力打造阳光财政,不断增强财政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效,推动财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