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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昌宁“制度构建+探索实践” 走出轻罪治理“昌宁路径”

发布时间: 2024/9/12 21:19:47
来源: 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保山市昌宁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逐步探索轻罪治理“昌宁检察路径”。

制度先行,“机制建立+繁简分流”确保刑事案件轻重分轨。一是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制定《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操作细则》,对不起诉类案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后续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发挥制度优势。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的前导、集成优势,全流程引导、激励犯罪嫌疑人更早、更彻底认罪悔罪,合理赔偿,达成和解。三是创新办案方式。成立危险驾驶专业化办案团队,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对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多部门联合制发《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办理机制》,通过简化诉讼程序,加快案件流转速度,缩短轻罪案件办案期限。

实践检验,“不起诉+公益服务+行刑衔接”办案模式见效。一是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轻微刑事案件,采取“不起诉+社会调查+公开听证+定期回访”的方式办理。并采取“上门听证、送法下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办案现场等工作方法,有效促进矛盾化解。2022年以来,开展轻罪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36件,案件回访工作14次。二是探索非刑罚多元处置机制。因案施策、因人施教。对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的被不起诉人,采取旁听庭审、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等措施。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被不起诉人,采取责令补种复绿、修复被破坏耕地等生态修复措施。2022年以来,共开展公开训诫、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措施90余次。三是做好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避免“不刑不罚”。经审查需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制发检察意见,确保“责罚相当”。2022年以来,向公安机关制发的20份检察意见均被采纳执行。

类案治理,“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双驱动促轻罪治理走深。一是聚焦社会治理“老大难”问题,通过调研分析找准问题根源。通过走访调研、类案分析等方式,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案件特点、发案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由外在的“病症”深挖内在的“病根”,找准破解社会治理隐蔽性、深层次问题。二是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凝聚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将调研报告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监督、支持,并在全县开展专题研究,综合施策整治相关社会问题。三是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协力破解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向相关单位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让检察建议更有深度、更具说服力、更显刚性,更有利于助推解决深层问题、提升治理效能。2022年以来,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条,均被采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