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政机关普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党中央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公”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近年来,省政府办公厅认真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在服务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一、强化制度执行。2024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强化《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执行,严格落实公职律师的申办条件、申办程序、权利义务、职能职责、履职激励、管理考核、违规办理等内容,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切实推动公职律师履职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强化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申办公职律师证,不断建强公职律师队伍,自2022年建立公职律师制度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公职律师已增至11人,且每年均有新增人员。注重提升公职律师素质能力,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支持鼓励公职律师通过现场或网络的方式观摩庭审,与省政府法律顾问开展业务交流,让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疑难问题讨论等,不断提升实战经验和精准把握法律法规的能力。
三、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放到推进法治建设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增强做好公职律师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日常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优势,积极组织公职律师为有关合同协议签订、合法性审查、项目洽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依法治省任务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助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今年以来,公职律师参与法律事务100余件次,同时,积极指导督促公职律师及时在“云南省律师管理系统”填报履职情况,截至目前已填报履职信息60余条。
公职律师作为法治工作者,担负着参与制度建设、决策论证、普法宣传等职责使命,是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下一步,省政府办公厅将持续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要求,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更加有效发挥公职律师法律参谋助手作用,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