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贯彻“为民解忧办实事、不忘初心为人民”的工作宗旨,积极探索将人民调解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人民调解新品牌,不断探索建立多层次、宽领域覆盖的人民调解新模式,构筑拓东街道化解矛盾纠纷首道防线。
近日盘龙区拓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该起调解案件是盘龙区首例由检察院委托调解的纠纷案件,也是2025年初具有拓东特色的“三所一庭两中心”嵌入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闭环服务群众的一个典型缩影,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为民解忧办实事、不忘初心为人民”的工作宗旨,三方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纷纷竖起大拇指,为街道和人民调解员点赞。
该起纠纷案件源于2024年1月29日苏某、石某、李某在某KTV因口角引发的打斗案件,在当时石某和苏某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苏某为轻微伤,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三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后苏某因受伤部位做完手术后于8月15日进行补充鉴定,伤情从轻微伤变为轻伤二级,且构成十级伤残,苏某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对石某、李某予以刑事立案。因该案件案发时间和证据状况的原因,难以达到刑事立案条件,基于上述因素,盘龙区检察院委托拓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拓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王静调解工作室接到调解申请后,多次前往检察院对纠纷情况进行了解调查,在充分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员及时和三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当事人单独沟通,在此过程中,人民调解员王静运用自己“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双重身份,从法理、人情、责任、担当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三方通过换位思考,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检察院“暖枫工作室”达成了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拓东街道自启动“三所一庭两中心”嵌入式基层多元解纷机制以来,积极构建基层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建设“群众若有事,就近可解决”的多元化解体系,为高质量推进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保障,全心全意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下一步拓东街道、拓东司法所将继续深入推行具有拓东特色的“三所一庭两中心”嵌入式基层多元解纷机制,为建设幸福盘龙、法治盘龙贡献拓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