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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检察院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 答好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民生卷”

发布时间: 2025/5/21 21:10:55
来源: 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以来,红河州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风险放在检察办案突出位置,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推动检力下沉、阵地拓展、服务延伸,力争矛盾不上交、不新增、不传导,99.8%案件在检察环节办理后未产生新的矛盾纠纷,受理信访同比下降22.5%。

深化案发现场吃透案情。严把案件法律关、事实关和证据关,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民生民利、疑难复杂等案件到案发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周边群众意见,摸清矛盾症结,找准当事人核心诉求,对矛盾风险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原则,具备和解基础的优先组织调解,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应救即救”,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帮扶措施。2024年以来,检察环节刑事和解114件、民事和解2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3件,为195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3.9万元。

实化听证现场定分止争。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欠资欠薪等群众身边的小案“不小看”“不小办”,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运用公开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等参与,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员把理辨明,确保过程公开透明,以公正促公信。听证现场引导双方说心里话、现场道歉、握手言和,既化“法结”又解“心结”,最大程度消除隔阂、化解矛盾、修复关系。2024年以来,组织检察听证297次,检察长主持听证29次,由院领导包案“三类案件”听证率达57.14%。

强化庭审现场释法说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庭审变为生动普法“公开课”。针对刑期计算、罚金缴纳等向被告人做足法律解读,促使认罪伏法。联合法院把走私、偷越国(边)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毁林开荒等案件庭审搬到案发地和案发单位,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释法说理,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鼓励旁听群众积极提供犯罪线索,增强法庭教育效果,推动法治思维深入人心。2024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到乡镇社区、抵边沿线村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81场,办理的14件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1件案件获评最高法、最高检联发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