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全州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9.12%,森林覆盖率67.77%,活立木蓄积量1.91亿立方米,囊括了从南亚热带至亚寒带的完整森林生态系统,被誉为“世界物种基因库”。近年来,怒江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法治林、制度护绿,推动生态保护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怒江州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保障与制度构建,2022年10月1日《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共34条。其中明确了森林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地使用监管等关键内容。同步建立“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党建+林长”等协作机制,形成“司法监督+行政监管+群众参与”的法治合力。2023年,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林草局联合制定《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推动执法案件移送、证据固定、联合办案等环节规范化。在网络平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发布林草领域典型案例22则,总点击量超2万次。通过公开典型案例的查处过程和处理结果,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律红线在哪里,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法治效果。
严格执法压实责任,林长制推动“林长治”
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责任体系,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共637名。在省级林长制考核中,怒江州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前三,连续两年获省级激励资金。在执法实践中,怒江州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森林督查”“清风行动”“种茶毁林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2021年以来,林草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巡护76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780起,罚款860.52万元。严格执行林地审核审批制度,202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核审批事项434件,涵盖林地(草地)使用、自然保护区准入及保护植物采集等。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从2018年的6.31公顷下降至2024年的4.39公顷,降幅达30%。
深化绿美建设,构建法治引领新格局
统筹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及“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系统开展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整治。截至目前,全州义务植树活动累计种植440.25万株,参与人数超120万人次。创建各级示范点、植树点353个,逐步实现“一村一林”示范成果。创新推行高黎贡山“5·20”绿树认养品牌活动,探索“线上认养+线下管护”新模式。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热情高涨,爱绿护林蔚然成风,建设美丽怒江成为各族群众的共识,形成了全州动员、全民动手、全面绿化的格局。
普法宣传浸润民心,生态法治共识凝聚
将每年5月定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宣传月”,并纳入《条例》。结合“世界湿地日”“地球日”“防火期”等节点,广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65万份,覆盖群众超10万人次,推动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让“保护森林就是保护家园”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信念。
目前,怒江全州森林覆盖率稳居全省第三,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全省第一,自然保护地占比达45.46%,全省最高。2024年林草产业总产值达49.47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483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47.54%。贡山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泸水市林草局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高黎贡山保护区成为全国首个自然教育基地试点,法治与生态互促共进的“怒江模式”成效彰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