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实施“十年禁渔”,为开启滇池保护治理工作的多元化水生态修复机制创新,做好滇池“十年禁渔”工作,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积极探索社会化治理模式,针对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相对不起诉案件人真诚悔过,自愿参加社会志愿服务的情况,探索一条由滇池管理部门组织相对不起诉案件人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的全新机制,以法治护航,助力恢复滇池水域生物多样性。
一、高位统筹,完善工作机制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会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中引导犯罪嫌疑人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凝聚各方合力、节约治理成本,有效缓解了滇池保护治理社会公共志愿人员不足的问题,形成了双向需求的良性互动。同时,还设立了检察联络室,联合做好犯罪嫌疑人社会帮扶治理,从崭新视角深入推进“十年禁渔”工作,有效联动检察机关和滇管部门工作平台,引入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与“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建立了司法机关参与滇池“十年禁渔”的工作机制,是引入多元力量参与“十年禁渔”的有益尝试,为更好构建起滇池保护治理社会共治格局探索了新路径。
二、加强事前审查和服务技能培训
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自愿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的,可以向案件管辖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的态度以及是否有利于修复受损法益确定参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的时长和次数,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滇池管理部门,由滇管部门具体组织参加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同时,滇池管理部门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人员进行专业服务技能培训,对其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重点介绍志愿服务的内容、服务目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让犯罪嫌疑人对参加的志愿服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各项服务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十年禁渔”志愿服务活动。
滇池管理部门如实记录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和次数,在犯罪嫌疑人完成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后,滇池管理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参加服务的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出具书面意见提供给案件管辖地人民检察院。在服务过程中让相对不起诉案件人员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真诚悔过,自愿投身到滇池“十年禁渔”社会志愿服务中,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通过检察院和滇管水务部门联动,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参与“十年禁渔”工作,有效凝聚监管合力,示范带动多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十年禁渔”,推动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通过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宣传引导,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支持滇池保护治理和“十年禁渔”工作,进一步营造起全民关注禁渔、理解禁渔、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十年禁渔”。将相对不起诉工作与禁渔志愿服务相结合,实现轻罪案件从“治罪”向“治理”转变。一方面,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另一方面,引导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亲身参与“十年禁渔”工作,让其深刻感受到社会治理的不易,促进其真诚认罪悔罪,切实树立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有效避免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