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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梁河解锁听证新模式,激活检察新动能

发布时间: 2025/11/27 20:49:18
来源: 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创新推出“听证+N”模式,以灵活、便民、务实的举措,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听证+外部监督:公正司法赢公信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听证”与“外部监督”充分融合,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同步引入多元外部力量全程参与监督,既破解了特殊群体参与司法监督难的问题,又以监督倒逼公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针对辖区内多发、频发的刑事案件,组织召开19次公开听证,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法律明白人参与,通过全程参与听证,让参与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处理建议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并对办案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确保司法过程公开透明。同时通过听证评议、结果反馈的形式,充分吸纳监督意见,形成“听证-监督-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以看得见的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听证+矛盾化解:凝心聚力解民忧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听证+矛盾化解”一体化模式,把调解工作融入听证全过程,以零距离司法服务破解矛盾纠纷化解难问题。今年,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上门听证,承办检察官立足案件实际,构建“听证前走访摸底、精准找准症结—听证中释法说理、靶向疏导化解—听证后跟踪回访、巩固化解成效”的完整工作链条,将矛盾化解贯穿始终,最终成功化解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此外,针对另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政协委员及相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通过搭建面对面沟通平台,联合多职能部门开展集中答疑、精准释法,有效疏导当事人情绪,大幅降低潜在风险隐患。

听证+现场普法:精准普法入人心

为推动司法服务下沉基层、普法工作精准惠民,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听证现场延伸至案发地村寨,以群众身边真实案例为教材,构建“听证+普法”双轨并行模式,让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浸润人心。听证过程中,检察官聚焦案件核心,通过案情还原、法条解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法律条文,清晰剖析案件背后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法律逻辑,让抽象的法律规定转化为群众可感知、能理解的生活准则。听证会后,检察官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组建普法专班,针对案件暴露的共性问题开展集中宣讲,切实强化普法针对性与实效性。同时结合辖区多发频发案件类型,靶向推送法律知识,以听证现场为普法阵地,推动法律宣传从“被动灌输”向“主动浸润”转变,让法治阳光照亮寻常百姓家。

听证+公益服务:延伸履职护民生

为推动司法效能向社会服务领域延伸,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共青团梁河县委共同制发《关于鼓励被不起诉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创新构建“听证+公益服务”工作模式。在听证过程中,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参与公益服务的自愿性、无偿性及公益性,积极引导其主动参与社会服务,并建立健全事后回访监督考察机制,确保公益服务落地见效。该机制以公益服务为纽带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以司法实践为抓手激活社会治理力量,目前已有 2名被不起诉人自愿参与公益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听证+综治中心:联动共治促和谐

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听证+综治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听证线索、治理需求、整改情况实时互通,有效提升了听证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4月在曩宋乡综治中心设立工作点,6月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并单独设立检察服务窗口,采取“部门轮驻+干警常驻”模式,现场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及法律咨询事项,推动服务窗口前移,实现法律咨询、信访办理、矛盾调解、司法救助等职能下沉基层。同时,将深化与综治中心协同联动,把听证现场“搬”进综治中心,探索联合建立“听证+回访”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听证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推动工作从“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升级,助力检察工作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通过“听证+N ”模式,既有效提升了听证工作质效,更生动传递了司法温情,实现了司法便民与公正透明的深度融合、有机统一。下一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听证模式创新,稳步扩大听证适用范围,严格规范听证工作程序,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在守正创新中更贴近民心、更彰显公平正义,以高质量检察听证赋能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