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边疆民族地区治理实际,探索建立法治建设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工作机制,以“六必”举措为抓手,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打造“法治型”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德宏、平安德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必宣,筑牢入职“法治初心”。坚持把宪法宣誓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入职“第一课”,通过集中组织学习宪法核心条款、观看法治宣传视频、“以案释法”宣讲、法治专题授课、分组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做足宣誓准备,精心搭建“沉浸式”宣誓场景,以庄重仪式感唤醒法治敬畏、夯实初心根基。2025年共组织370余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推动新录用公务员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有效引导新录用公务员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
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必纳,夯实任职“法治根基”。抓牢干部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程,分行业分领域设置法治课程,对执法部门重点设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内容,对基层干部着重强化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培训,对年轻干部重点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计划,年内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培训班次48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8200余人次,有效提升各级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必述,压实履职“法治责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作为州管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800余名州管干部按规定进行“述法”。进一步拓宽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深度和广度,将法治建设作为县(市)和州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测评要素指标,在研究评定领导班子考核等次时,充分吸收运用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结果,2024年法治成效考核为满分的21个州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占优秀班子总数近80%,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不断压紧压实。
干部考察考核必谈,精准画像“法治素养”。将法治建设作为干部考察、考核个别谈话必谈内容,深入了解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在学习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等方面的情况。在干部蹲点调研和选拔配备工作中,同等条件下重点关注熟悉法律法规、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实施优秀干部“十个一批”工程,分层培养、动态储备熟悉法律法规的科级干部60余名,2025年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州管干部中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干部占比超过40%,进一步树牢“重法治、用能人”的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执法机关意见必听,筑牢用人“法治防线”。深化拓展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向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29个单位印发《工作提醒函》,常态化收集干部问题线索130余人次,有效整合干部基本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来信来访等各类信息,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信息库。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全覆盖听取纪检监察、政法、检察院等执纪执法机关意见,将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执法监督中是否存在问题等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先后向执纪执法机关征求选拔任用干部意见200余名,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任免和退休谈话必讲,拧紧终身“法治开关”。常态化实行“任前承诺、任中提醒、退休叮嘱”全周期法治谈话机制,提拔任用必讲依法履职要求、岗位调整必讲法治责任承继、退休离岗必讲兼职从业限制,全年共对州管干部开展岗前法治教育、廉政教育260余人次。注重延伸监督链条,建立《退休(临退)干部谈话机制》,牵头组织开展法纪教育谈话会,逐步在领导干部“进、管、出”各环节加强法治教育,共对30余名退休州管干部开展退休谈话并签订发放《兼职提示函》,让退休“预防针”真正发挥免疫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退休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