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国境线长、民族众多、社会治理情况复杂。“三三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是德宏州在长期基层治理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特色经验。
坚持制度创新,让“三三制”成为源头治理的“金钥匙”
“三三制”的核心要义在于“三级三次、层层过滤”。制度明确:每起矛盾纠纷首先由村民小组进行至少三次调解,调解不成方可移交村委会;村委会组织至少三次调解后仍不成功的,移交乡镇;乡镇对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至少三次调解,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这一机制倒逼基层干部深入调研、认真履职,有效避免了“走过场”式调解。2025年以来,德宏州将“三三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作为推进源头治理预防法治化的重要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州信访形势持续向好,信访“倒金字塔”结构扭转成效明显,源头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坚持深化拓展,将“三三制”延伸到多元共治
在“三三制”基础上,德宏州不断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深度融合民族文化。各县市立足本地民族文化特色,针对山区、坝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多民族杂居区等特点,创建以民族文化为主的德昂族酸茶文化“茶到歉意到”的“托阿姆”调解室、阿昌族“百灵调解室”、傣族“金孔雀调解室”“傣汉双语调解室”“犀鸟调解室”,创建以个人命名的聂保柱调解室、杨晶晶调解室、刘大姐调解室、姚大姐调解室等一批具有代表性、可复制性的成功经验、创新模式,联调联处,依法解纷。行业调解专业化解。在各县市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在各级医院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珠宝玉石协会成立珠宝玉石调解委员会,在物流协会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小组,有效化解了一大批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涉外调解织密边境防线。在306.8公里的中缅边境线地区,成立24个涉外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创新“三个一”(坚持一个理念、成立一个中心、构建一个体系)涉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化解边境贸易、边民交往中的矛盾纠纷。
坚持深入融合,协同联动凝聚化解合力
将“三三制”与州、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触角延伸至每家每户。州级综治中心制定实施全州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联席会议机制,持续发挥州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实战平台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化解稳控工作合力。县级综治中心突出“中枢”功能,对矛盾纠纷进行实时监控,最大限度发挥集成效应。乡级综治中心突出“化解”功能,巩固深化“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统一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做到随时接访、及时化解,确保“大事不出镇”。村级综治中心突出“排查”功能,发挥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楼栋长、驻村队员、社区民警、“五老人员”等贴近群众、熟悉情况优势,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实现“小事不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