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修订党校教师、出版、统计、农业、矿山冶金工程、制药工程、生态环保工程、林业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兵器工程10个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条件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新的评价标准条件坚持“破四唯、立新标”,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导向,针对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合理制定了评审范围、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要求,有利于科学客观地评价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上述10个专业领域新的标准条件文本,可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