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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

发布时间: 2023/10/17 21:42:04
来源: 昆明日报


10月16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促进分级诊疗 加快形成有序就医新格局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省内医疗机构与省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实施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百县工程”,建好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优势学科、特色专科和中医治未病、特色康复、老年健康中心建设,促进中医医院提质达标。建设产前诊断、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儿科、康复等科室设置。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

在城市地区网格化布局由州(市)级医院、县(市、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城市医疗联合体,探索建立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引导二级及以上医院全科医生、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等加入家庭医生团队,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完善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引导二级及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提高服务质量 优化群众看病就医环境

规范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形成有效的三级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日间医疗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支持跨机构、跨部门、跨学科研究合作,大力发展医学前沿技术,加快医疗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进疫苗、检测技术、新药创新等领域科研攻关。开展中药民族药、化学药、医疗器械及健康产品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健全以综合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康复服务网络,鼓励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巡诊、居家护理等医疗服务。

推动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统筹布局和资源共享,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

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

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打造线上线下充分融合的医保便民支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