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我省召开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自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条例规定落地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序推进,信访事项办理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后,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方案》,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多次安排部署,省信访局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省各地各部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八五”普法及党校教学培训内容,推动学习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年多来,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阅办群众来信、接访下访等工作制度,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目前,全省州、县、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100%覆盖。
强实效优流程,信访业务办理提质增效。我省打造“统一端口入、统一平台督”新机制,建立受理、办理、督办、研判“四大平台”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信访事项受理“一网通”、办理“一条线”、督办“全覆盖”。建立“直通车”机制,将简易事项一键直转有权处理机关,平均5天的转交流程缩短至1天,初信初访办理时限压缩到平均17.5天。建立“信息系统日常督、敏感事项电话督、每周视频调度督、重点问题实地督、重点地区蹲点督”工作机制和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接诉即办、办就办好,努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当前,我省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分别达到99.92%、99.84%,群众满意率达到96.17%。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我省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延伸开展全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如家信访窗口”创建,充分运用“三调联动”“网格+调解”“行业+专业”等办法,拓展“五老”、乡贤等参与信访工作的做法,以“院坝议事”“火塘会”等载体常态化开展矛盾调处,大量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和当地。2022年,全省19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获评比例位于全国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