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下午,云南省水利厅召开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对立法背景、重点亮点以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媒体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厅总工程师、政法处、水资源处及水保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云南广播电视台等22家新闻媒体记者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与地下水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省级有关部门同志参会。
2009年,我省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依法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四年来,云南不断探索创新积累的新经验需要以地方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同时,由于地下水监测体系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以及云南特有的腾冲“大滚锅”、安宁温泉等众多重要泉域保护需要从立法层面进行制度设计,特别是2021年10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我省地下水管理现状及发展状况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胡朝碧指出,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地下水也是抗旱应急的重要水源,是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及时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地下水保护、节约、利用和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实践,对保障我省地下水可持续利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8章49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利用、节约与保护、污染防治、监测与信息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在章节结构上,有优化调整,在具体条款上,有创新、细化和继承,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胡朝碧表示,全面实施《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必须尽快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与有关部门一同扎实抓好《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深入持久做好《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二是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涉及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宽领域,希望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贯彻实施《管理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加快推进地下水保护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进程,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要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准确把握《管理办法》所赋予的职责,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破解我省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卡点,保护好、利用好地下水资源,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