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对加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8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措施进行了解读。
措施主要包括8部分,共19条措施。从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行政许可、推进转型升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8个方面,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明确的措施要求,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减量提质、强基固本,提升安全水平。
我省是全国非煤矿山大省,且露天采石采砂场大多规模小,存在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问题。措施提出,为更好发展资源经济,我省按照“减小增大、扶优去劣”原则,规定了新建矿山的准入门槛和现有矿山的最小开采规模标准,推动露天采石采砂场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措施明确,我省将通过严格执行“四个一批”(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到2024年底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2780座以内,2025年底控制在2490座以内,2026年底控制在2000座以内,并打造一批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同时,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2024年至2026年,实现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15%以上,并注重化解历史包袱,对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逐一进行分析研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明确矿山是继续保留还是关闭退出,有效解决历史上形成的“僵尸矿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