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下发《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了解、充分解读好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8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解读。
实施方案明确,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面,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12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带动有关商品消费500亿元以上。
在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我省力争2024年,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000辆以上,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2000辆以上,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100辆以上,并组织老旧新能源公交车更新700辆以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500块以上,推动交通运输设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在加力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我省严格落实国家《若干措施》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提标和扩范围的相关要求,争取2024年报废更新补贴农业机具3600台(套)。实施方案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的品质。
据悉,我省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均增长1倍及以上。此外,对老旧运营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标准,较此前均有大幅度提升。
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确保线上线下、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的经营主体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一视同仁。严禁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虚标能效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种骗补套利的违法行为,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