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法治不彰。
2018年1月,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战略高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场波澜壮阔、影响深远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正式打响。
3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坚定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扎实的工作,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一件件影响重大的黑恶案件相继告破,一个个作恶多端的犯罪团伙相继覆灭,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社会乱象相继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汇聚合力,打响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扫除黑恶势力这个社会毒瘤,对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作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领导、高位统筹,先后召开20余次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主要领导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以上率下推动“五级书记”抓落实。
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1次领导小组会议、23次扫黑办主任会议和多次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深挖根治大会战、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决战80天、打赢收官战”等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统一思想行动,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抓好落实。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有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和参与。
云南省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环节,策划推出“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云南”主题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135场,在中央主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1000余条次、省级及以下媒体14.4万条次;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周,累计开展专项斗争政策和重大典型案件宣讲11万余场次。党委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充分彰显,慑于强大攻势而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达1036名。
云南省还建立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将重大黑恶犯罪活动举报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范围。组建省州县三级线索核查中心,明确核查责任逐级负责、县级兜底,全省3年来受理举报线索7.6万余条,核实涉黑涉恶线索2700余条。
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取得丰硕战果
2019年3月,孙小果因故意伤害案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这个名字一经公布,顿时引起全国高度关注——他1998年就已因严重犯罪被判处死刑,为什么能“复活”并再次作恶?
彻查并公布孙小果案的真相,关乎社会对法治公平正义的信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孙小果涉黑案例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昆明市孙小果案专案组紧盯旧案强力破局,查清了孙小果在其父母运作下逃脱死刑,串通司法人员违法改判、违规减刑的犯罪事实,同时全面查清了孙小果出狱后实施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起违法犯罪。
最终,孙小果被判处并执行死刑,涉黑犯罪组织及其“保护伞”“关系网”被依法严惩。此案成为全国扫黑除恶的标志性案件,也成为云南省专项斗争高压严打、重拳出击,形成强大攻势的集中体现。
——坚持把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作为攻坚重点,对“骨头案”“钉子案”强化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异地侦办等措施,成功侦办了孙小果案、怒江“12·18”案、德宏“8·29”系列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带动5000余起多年想破而未能侦破的积案沉冤昭雪。
——坚持把“打财断血”、逃犯抓捕作为斩草除根、不留后患的关键举措,合力破解“黑财”查控、判处、追缴难题。公安机关对黑恶目标逃犯实行一人一册一方案,由省公安厅挂牌督捕。截至目前,全省209名黑恶目标逃犯到案率达99%。
——坚持严督实导、狠抓整改,切实抓好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省级督导工作。根据中央督导反馈的问题线索,全省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58个,追责问责43个单位、309人;先后组织4轮覆盖129个县(市、区)的督导督查和明察暗访,省级领导及省扫黑办主任、副主任领衔包案18起难中之难的大要案件。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依法严惩的同时恪守法治原则,坚持依法办案,真正做到“是黑恶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也不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全省涉黑涉恶案件一审阶段办结率达到99.9%。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66个、涉恶犯罪集团296个、涉恶犯罪团伙508个,破获刑事案件139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65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5.98亿元。
源头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南同样面临着“打伞破网”的艰巨任务:孙小果案中的“潜规则”“关系网”“保护伞”匪夷所思,严重挑战社会公众及法律底线;保山市“乔氏家族”涉黑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出政商勾结、利益链隐蔽、关系网交织等特点,涉案人员达500余人……
3年来,云南省坚持把“打伞破网”放在全面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全局中来把握和推动,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案件40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89人,移送司法机关668人。
针对“保护伞”认定标准不一、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明确了认定“保护伞”13种情形和查处“保护伞”6条标准,建立健全纪检公安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双专班办案等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
针对一些黑恶组织根基深、办案阻力大等问题,建立省纪委常委领办督办制度,强化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推动案件一查到底,查处了以许洋为代表的走私护私系列案件和保山“3·29”乔氏家族涉黑案等重点案件。
针对“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等问题,创新运用“摸瓜捋藤”、逐案回溯战法,对没有打出“伞”或打“伞”不彻底的案件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查处背后存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的涉黑组织比例达到98.19%。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在专项斗争中,云南省边打边治、固本强基,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3年来,全省共打掉农村地区黑恶团伙314个,查办涉黑涉恶涉霸村干部205人;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4125个,清理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村组干部8768名。
云南省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11大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公安机关向社会治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娱乐场所“三证”不全问题专项执法核查,教育部门围绕非法“校园贷”、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集中整治,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深入整治“菜霸”“肉霸”等欺行霸市行为……全省共向重点行业领域发出“三书一函”4811件,近85%已完成整改,推动各行各业从源头上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让良好行业生态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建章立制,长效常治迈出坚实步伐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专项斗争的成果有目共睹,但接下来是否还能保持住高压严打态势?如何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唯有以案促改、建章立制,方能长效常治。
云南省在专项斗争过程中就坚持把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摆在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来抓,边扫边治边建,形成了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制度性成果。
省委常委班子把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的专题之一。省扫黑办牵头组织开展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黑恶势力犯罪治理》课题研究,推动制度建设找准靶向、精准落地。省委政法委建立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政治轮训等一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倒查追责问责、排除非法干预等一系列机制。省纪委省监委将机制建设作为“伞网清除”的重要抓手,“打伞破网”长效机制建设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省委组织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和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严防涉黑涉恶人员染指基层政权。省级政法各单位围绕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制定出台10余个法律政策文件,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
回顾3年的不平凡历程,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势推进,带动解决了一批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社会治理难题,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2020年,云南省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满意度达到98.05%。
展望未来,云南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守护好巍巍云岭、朗朗乾坤!(记者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