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宪法宣誓仪式举行。记者 陈飞 摄
10月24日上午,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长阮成发监誓。省政府任命的各工作部门167名实职厅级领导干部参加宣誓。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气氛庄严隆重。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8时30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要向宪法宣誓。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将进一步激励和教育政府公职人员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宪法精神内化为政府的施政准则,规范政府公职人员的履职行为。本次参加宣誓的是2017年2月17日后省政府任命的各工作部门167名实职厅级领导干部(含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期间任职但未参加宪法宣誓仪式的领导干部)。
宗国英、王显刚、董华、任军号、和良辉、李玛琳、徐彬出席宣誓仪式,杨杰主持。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