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芒海镇党委政府坚持“人民至上、主动介入、及时化解”的宗旨,充分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综治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构筑边境社会平安防线。
注重矛盾纠纷调处。芒海镇建立健全《芒海镇矛盾纠纷调处办法规定》,辖区范围内一旦排查出矛盾纠纷,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三·三制”调处机制,村委会、村小组按照规范程序积极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有效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实行奖励,对成功调解“户与户”之间矛盾纠纷一起奖励调解主体200元,调解“组与组”之间矛盾纠纷一起奖励调解主体300元,调解“村与村”之间矛盾纠纷一起奖励调解主体500元,以调解协议书为凭证领取奖金。
注重矛盾纠纷排查。芒海镇坚持常态化定期排查,实行镇、村两级领导排班接访群众和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按照“网格沉下去、问题浮上来、管控全覆盖、问题全清零”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预警、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解决好容易引发信访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吃透村情、民情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确保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室以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邻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问题,认真调查、深入谈话、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对上交到镇级的矛盾纠纷,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组建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业务熟悉、善于调处矛盾纠纷的调解专班,组织矛盾纠纷双方座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明讲透政策,同时结合身边例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事实、讲道理,做到不让矛盾纠纷激化、不让群众合法利益受损,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
注重涉外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成立涉外矛盾纠纷调解室,对涉及民事权利义务、财产争议等事项,按照申请与受理、调解准备、依法调解的程序进行调解。
下一步,芒海镇将不断巩固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镇、村、组信息畅通,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用好“三个工作法”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高效便捷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